各位老师:
根据 《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188号)、《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宁大党〔2015〕2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等文件要求,本学期将组织2019年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办法
1.2019年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给予立项。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4项,一般项目8项。重点项目研究经费为一万元,一般项目研究经费为五千元,研究经费按立项和验收通过分次进行划拨。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未立项申报项目(见附件4),负责人符合立项资格的,填写《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后给予直接立项。
3.评审采用匿名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应聘请院内外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统一审核。
4.学校审核通过后,经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发文。
二.立项及结题要求
1.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须围绕一流专业建设,并根据立项指南进行申报,结题要求至少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以宁大政办〔2014〕7号《2014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教职工用)》为准)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
2.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可根据教学、教学管理活动中的实践需要自行选题申报,结题要求至少公开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
3.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一般不超过2年。逾期两年仍未通过验收的,给予终止课题研究,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
4.有在研项目和三年之内记录不良信誉的不得申报。(名单详见附件5)
三、重点项目立项指南
1.双一流高校卓越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2.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研究
3.专业质量评估与专业认证研究
4.专业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研究
5.国际化专业建设策略研究
6.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
7.课程考核和评价机制研究
8.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体系研究
四、申报材料
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1份,审核、存档用)。
2.《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评审表》(附件2)(一式5份,评审用)。
3.《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存档用)。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11月22日前上交学院教务办113室刘春丽老师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iuchunli@nbu.edu.cn。
五、联系人
刘春丽 (李达三外语楼113室,电话:87600359)
附件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表》
附件2.《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评审表》
附件3.《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项目(不含已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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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