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奖学科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时间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类型或形式为: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单位和名额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我校需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申报。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有待省教育厅下达。学校视申报情况和成果质量,必要时通过专家评审择优向上推荐。
五、申报办法和程序
1. 网上申报。教育部社科司网站主页上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址为www.moe.edu.cn/s78/A13/。经我处咨询,申报教师进入该申报平台只能阅读下载平台发布的通知通告,如申报书、答疑、流程、说明等,无法登录系统进行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教育部社科司要求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登录申报系统,审核上传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再由省教育厅在系统中审核上传至教育部。网络申报上传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29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
2. 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者需填写并提交《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给学院,由学院统一送交社科处。材料具体要求和份数详见下面第六条。《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六、申报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一)2月26日,学校申报截止。各学院要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指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学院统一报送,材料如下: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 申报成果一式9份(1份原件,须在原件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除交著作一本外,还需交成果简介复印件一式9份;论文类成果复印件一式9份,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咨询服务报告类摘要一式9份。著作简介、论文复印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摘要请直接装订在每一份《申报评审表》之后。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其他证明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之后。佐证材料包括论著类的封面、目录、简介;申报表提及到的内容必须要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顺序与申报表所提到的顺序一致)。佐证材料应打印目录和页码,不同部分内容可用彩纸隔开。证明材料中涉及到申报者和申报成果的地方用荧光笔涂抹醒目标出。成果被引用情况应开具引用证明。
4. 仔细核对无误后的《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5.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1份(PDF格式,以申报者名字命名文件夹1个,内含申报者名字命名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各1个文档)。
6. 材料装袋方式:申报材料(包括原件)必须按份数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每份档案袋包括1份《申报评审表》、1份成果材料、1份相关证明材料),每份档案袋封面贴上《申报评审表》的封面,如需分装多袋则标上序号。其中1份档案袋左上角标注“学校留档”(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
(二)2月26日-3月1日,社科处复核后,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三)3月4日-3月8日,推荐上报的申报成果在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反馈评审专家和社科处的建议意见。退还申报材料。
(四)3月15日前,完善申报材料后,先交定稿材料1套(含申报评审表、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社科处审核把关。
(五)3月22日前,社科处反馈审核意见,继续完善材料,学院报送最终定稿及《申报汇总表》。3月25日前社科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并按省里规定时间上传申报系统。
最终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 著作类:《申报评审表》及装订在一起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7份,著作4本。
2. 论文类:《申报评审表》及装订在一起的论文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7份。
3. 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申报评审表》及装订在一起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1份,咨询报告或读物4本。
4. 分管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
5.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各学院要认真初审并签署意见。审核内容主要为:(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由于申报时间正值寒假,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和动员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包括离退休老师)积极申报,仔细研读《实施办法》和《申报答疑》,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
联系人:倪庆富 办公电话:889130 短号641621
Email:niqingfu@nbu.edu.cn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