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加入收藏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2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文件(浙社规办[2018]7号)要求,我校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各单位和课题申请人务必注意以下规定: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3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申报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35日之前的,或在35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10)承担省社科规划在研课题的,可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要求,在原研究基础上深化、拓展后进行申报。凡以省社科规划课题为基础申报成功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原有省规划课题的管理和结项办法另行规定。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资助额度:申请重点项目一律填写申请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为20万元。申请人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均可从我处网站下载)的要求,按照直接经费占70%、间接经费占30%的比例,按照实际需求编制合理的初步预算。

(五)完成时限和预期成果形式: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申请时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设计研究时限,不宜设计过长研究周期。预期成果形式要根据课题类型、内容、完成难度合理规划,一般一种即可。

四、其他要求:

(一)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二)申报课题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12月版)(见附件2)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见附件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认真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但限额指标不分解下达到省内各单位,我校将审核后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就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各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正高职称学者申报材料不参加省内初筛。

(四)全国社科工作办对申报课题第一轮评审采用《活页》匿名通讯评审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五、报送我处的材料

1申报人提交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一式8份,要求一律计算机填写,使用规格为120克的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学院将其中6份申请书(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页逐一夹放)和7份活页(16放置),按汇总表的顺序分开捆扎打包;另1份申请书(夹1份活页)须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汇总表的顺序单独捆扎供我处存档

2、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填写的《宁波大学(XX学院)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须由学院审核盖章),确保《申报汇总表》与申请书内容一致。

3、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ngyu@nbu.edu.cn。要求:确保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请将《申请书》和《活页》(每份申请书和活页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分放在“申请书”和“活页”两个文件夹中,和《汇总表》再统一放入上一级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压缩包文件名以单位名称命名,如“xx学院”。

4、申报系统导出的申请书“数据表”信息(xmsbsj.dbf文件)电子版。务必采用新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数据表”中有关信息,所在单位应以单位法人名称即“宁波大学”为唯一名称(与公章一致),不得录入二级单位。因申报书要求有所更新,需填写申报者身份信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相应更新,各单位必须安装最新版录入数据,不得使用原有系统,新系统网址我处将另行通知。

六、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2019117日前,请学院上交《汇总表》(附件5)初稿,便于学校及时了解申报情况。

22019221日前,学院科研秘书将最终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书》、《活页》和《宁波大学(XX学院)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可普通纸打印)各一份报送我处,电子版统一邮件发送至邮箱songyu@nbu.edu.cn

32019227日前,学院统一将定稿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与电子版送交社科处,报送要求见第五条,逾期恕不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激励广大符合条件尤其是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教师踊跃申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校内外专家评阅指导,组织此次项目申报的论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组织评阅时间由各学院自定,但须有详细的安排和具体的落实措施,并以书面形式随申报材料一并报社科处。

 

联系人:宋喻

联系电话:87600299、短号696629  

E-mailsongyu@nbu.edu.cn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

2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宁波大学(XX学院)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181227

电话: 0574-87600321         邮编: 315211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李达三外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