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1月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监察厅、科学技术厅、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检2012[3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文件精神,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是我校科研管理部门常态化工作之一,公开信息一年更新两次,分别在每年一月和七月。2015年1月的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正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间进度安排
1.公开范围:2008年1月1日至今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创新团队,公开项目清单见附件1。
2.填报截止日期:2015年1月8日。
3.正式公开时间:2015年1月16日。
二、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填报方式
由于计财处2012年进行了财务系统升级,2012年以后立项的项目经费信息更加全面,适合计算机自动处理。故信息公开的项目分两大类,即201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和2012年以后立项的项目。
三、具体要求
1. 各单位科研秘书根据公开项目清单(附件1)尽快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填报“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或“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2012年及以后)”(附件3),务必落实到每位项目负责人,具体填报说明参见附件6。
2. 2012年前立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每个项目需上交附件2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上必须本人签字,对填报信息负责。科研秘书不得代劳。
3. 2012年后(含2012年)立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到“科研管理系统”,点击“完善个人信息”,在横向项目、纵向项目和创新团队中对自己主持项目的经费预算和支出情况进行查看、核对,并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2012年及以后)”(附件3)。每个项目需上交附件3电子稿(交给科研秘书,用于学院汇总)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上必须本人签字,对填报信息负责。科研秘书不得代劳。如经费信息有疑问,可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中首页右上角“信息反馈”向科研部门反馈,具体操作见填报说明(附件6)。
4. 各单位科研秘书在填报截止日期前收齐项目负责人填写的“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2012年及以后)”(附件3)后,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确认汇总表(2012年以前)”(附件4)和“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确认汇总表(2012年及以后)”(附件5),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里写明,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将纸质与电子稿一并上交科研管理部门。
5. 科研部门审核汇总后交校网络中心公开相关信息。
四、上交材料细目
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在填报截止日下班前上交下列材料:
1. 纸质材料
(1)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201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
(2)“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2012年及以后)”
(3)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确认汇总表(2012年以前)(4)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确认汇总表(2012年及以后)。
2. 电子材料:
(1)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201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文件名为:项目流水号.doc;
(2)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确认汇总表(2012年以前),文件名为: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确认汇总表(2012年以前)-单位名称.xls;
(3)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确认汇总表(2012年及以后),文件名为: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确认汇总表(2012年及以后)-单位名称.xls
注意:将本单位电子材料放在一个以本单位名称+理工或人文+纵向或横向为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包发邮件上交。
3. 根据项目归属分别上交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
五、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处:夏亚莉,889129,xiayali@nbu.edu.cn
科技处:邵洁,888276,shaojie@nbu.edu.cn
计财处:刘琼, 888212
学院联系人:刘学明,888048
六、 附件
1. 公开项目清单
2.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
3.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2012年及以后)
4.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确认汇总表(2012年前)
5. 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确认汇总表(2012年及以后)
6. 填报说明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计财处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