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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作者:刘学明 时间:2020-10-1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预先通知如下。

一、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工作

1.各单位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会,摸底2021年项目申报的教师情况,确定申报人员名单,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处(汇总表见附件1)。

2.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都应积极准备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具体可参考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和申报书(附件2、3),最终以2021年申报公告和申报书为准。

3. 由于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没有申报指标限制,且立项率比年度常规项目高得多,要求各学院各学科关注后期资助项目,尽早准备,以达到成果书稿完成80%以上的规定要求。

4.近年来新引进的人才符合申报条件但未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学校原则上不予推荐其他各类限额项目申报。

5. 参照往年申报规定,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能同时申报。

二、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和选题、内容论证工作

1.各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和教师,适时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经验交流会,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专家辅导报告会、培训会。各学院至少组织1次经验交流会,1次项目申报培训会。

2.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选题论证,凝炼确定申报题目,并将附件1《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中的课题名称等信息补充修改完整,于12月底前报送人文社科处。目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在申报凝练选题过程中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没有经过学科专家论证过的选题,学校将不予推荐。

3.各单位邀请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组织论证会。项目申报论证会需要按照申报学科单独开展,没有经过项目论证会论证的项目,学校不予推荐。申报者对学科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要认真修改,不断完善申报书内容。社科处届时根据实际申报时间节点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上报的申报书进行审核把关。

三、其他

1.关于最终申报时间安排,校人文社科处根据全国哲社工作办的申报公告以及省社科工作办的申报通知,届时再发布具体的申报通知。

2.申报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各单位科研分管负责人联系,也可直接与人文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缪旭峰,联系电话:87600299(办公电话),696936(手机短号),邮箱miaoxufeng@nbu.edu.cn 。

 

人文社科处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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