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的通知》(宁大政办[2024]61号),我校16个项目获批2024年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直接认定),14个项目获批2024年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前期培育),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直接认定项目。根据《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培育资助办法》(宁大政〔2023〕74号)文件规定,该类项目属于撰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书成果认定,由社科处于立项后3个月内直接统一登记结题。2.前期培育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下载立项协议(附件2),认真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填写并签字(1式3份,A4双面打印),所在单位审核盖章。项目负责人按照《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培育资助办法》(宁大政〔2023〕74号)和立项协议规定,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前期培育项目负责人需要围绕培育目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3次后,如未能获批才可以办理成果结题。以上两类项目经费由社科处统一在明年预算下达时办理拨付,经费使用期限按照财务下拨经费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宁波大学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最新管理办法规定,本培育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学校不提取管理费,也不设间接经费。有关立项协议书和纵向经费“包干制”使用个人承诺书1份等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1月23日前提交社科处。联系人:缪老师, 联系电话:87600299、696936(短号)人文社科处 2024年11月14日